内蒙锡盟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绿色消防环境
关键词: | 时间:2008-10-7 11:10:46 | 阅读次数:870
2008年是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委、行政公署提出 “主攻工业”新目标的关键年,“主攻工业”宏伟目标确定了锡林郭勒盟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也给消防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抚洲机遇。锡林郭勒盟委、行政公署明确了全力打造锡林郭勒盟工业走廊,加快锡林郭勒盟各类工业园区建设,加强大项目招商引资的经济工作任务,在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面前,锡林郭勒盟消防支队更加高度重视公共消防安全,站在构建和谐平安锡林郭勒盟,保障锡林郭勒盟经济建设发展的大局高度上,积极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更为方便的绿色消防审批通道,积极提供良好的消防环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加快追赶消防工作同步于城市发展的步伐,把握消防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加强内部执法。一是规范行政审批工作,严格审批制度。推进流转消防行政审批,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审核、施工、验收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工作标准;二是加强窗口建设,落实公开办事制度和为民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实行网上受理行政审批,每半年征求一次辖区单位和群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社会满意度;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从执法程序、法律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方面,做到严格规范有序;四是加强内部执法督察,定期对基层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对执法不严、不公、不廉行为,严肃查处,层层追究责任。
提高服务意识。为了坚决避免建筑工程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锡林郭勒盟消防支队对招商引资项目本着提前介入,全程监督,24小时所需服务的原则,指定专人全程负责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的消防手续的办领。在施工期间,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随时掌握工程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整改,确保企业招商引资工程项目在建设前、建设中和竣工后不遗留火灾隐患。特别是对域外投资项目以及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做好预约办理和陪同办理,实施旗县市(区)联动、延时服务等措施。
限定审批时间。原国家规定一般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时限为10天,国家级重点项目审核时限为20天,涉及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工程审核时限为30天,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法定期限20天。为提高办事效率高,支队承诺审批一般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时限为7天,国家级重点项目审核时限为15天,涉及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工程审核时限为20天,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法定期限10天,尽量减少审批环节和天数,确保消防行政审批透明。
简化审批手续。对待招商引资项目,只需提供规划图,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减少大量的审批前置条件(如:营业执照、投资方证明、公司章程、固定资产报告等等)。
提高御灾功能。完成内蒙古消防总队《三年规划》和2008年度消防设施建设指标任务。同时,争取政府投入,逐步还清历史欠帐;完成锡林郭勒盟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提请盟委、行署对消防规划的落实情况、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