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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中盛粮油被数十家货主申请诉讼保全

    关键词: | 时间:2008-7-9 10:03:09 | 阅读次数:83
    ■曾经是香港上市公司中盛粮油旗舰子公司的“天津中盛粮油”已于去年6月被以3200万元出售

    国内最大民营食用油进口商之一的中盛粮油工业(天津)有限公司连日来被多家货主“追杀”,原因是交了代理费的货主存放在其仓库的棕榈油竟然不翼而飞,钱货两空的数十家货主已经提请诉讼保全,总案值高达10亿元以上。


    日前天津中盛粮油公司已被大连商品交易所取消交割仓库资格。昨天,记者了解到,其获得交割库资格的两年多时间里,天津中盛粮油公司只发生过300吨的期货交割业务。


    根据“天津中盛粮油”与货主们签订的“委托进口棕榈油合同”,货主以信用证方式通过银行支付货款,并向“天津中盛粮油”支付货值10%以上的代理费。棕榈油(毛油)进口后,先存放于“天津中盛粮油”的天津保税仓库,随后再由委托进口方负责精炼销售。


    但据《财经》杂志报道,这些原本价值不菲的大量“毛油”已经所剩无几,这意味着货主现在钱货两空。事情败露后,6月初开始,货主纷纷采取法律行动,以“诈骗”或“骗贷”为由报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查封“天津中盛粮油”资产。


    由于“天津中盛粮油”在业内名气很大,其在天津保税区的食用油仓库,又是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的“食用油交割仓库”,一般代理进口商对此仓储安全颇为放心。


    “但实际上,天津中盛粮油自2006年1月获得交割库资格的两年多时间里仅发生过总量为300吨的期货交割业务,今年以来一直未有交割业务,交割资格形同空有,所以早已被列入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清退名单。”昨天,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仓储企业盗卖货主货物的情况时有发生,据消息人士透露,仓储企业盗卖货主货物一般有两个原因,一是趁货物价格高时,先将货主的货物卖掉,之后等价格回落以后再补进来,赚取差价;二是仓储企业的资金紧张,先卖出货主货物维持资金周转。


    据《财经》杂志报道,“天津中盛粮油”的经营业务已陷停顿,其实际控制人宁波商人 王伟 及其旗下企业的资产,已难偿还债务。目前王伟已被通缉,其在“天津中盛粮油”的主要助手董事长陈宝和另一白姓高管已证实被天津警方刑事拘留。杭州中级法院已在半个月接到八起针对“天津中盛粮油”实际控制人王伟及其旗下公司的诉讼。总案值现已在5亿元左右。此外,还有数家公司及银行对“天津中盛粮油”提出求偿要求。
  • 新闻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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